近日,BC省法庭审理了一宗家庭遗嘱纠纷。一名女子由姑姑和姑父抚养长大后,申请与另外两个亲妹妹平分父亲的遗产。法官裁定该女子赢得了这场法律斗争。 图源:National Post/PNG 据National Post报道,三年前,华裔男子Cheong先生去世时,留给亲生的大女儿Celina仅17,500加元。他在遗嘱中称她为侄女,这笔钱与他留给同父异母妹妹的钱相同,比他留给教女(god-daughter)的20,000加元还少。剩余的683,000加元由另外两个亲生女儿Ina和Sophia平分。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立遗嘱人没有充分为配偶或子女提供保障,法院可以更改遗嘱。 法官Lisa Warren在支持Celina的判决时写道,法官有权根据道德规范自由裁量,确保死者合理履行基于“当代社区标准”的义务。 故事开始于Celina四岁的时候。根据法官的裁决书,她被从澳门的家中带走,与富裕的姑姑和姑父一起生活在香港。姑姑和姑父没有自己的孩子,他们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尽管他们没有在法律名义上正式收养她。 法官说,Celina后来生活在香港一个高档社区,住在一栋宽敞的房子里,房子里有水管、热水和空调,上私立学校,有时髦的衣服和很多玩具,而她的妹妹们则住在香港一套两居室的公寓里,没有抽水马桶、热水、冰箱或电视,与多达七八个亲戚住在一起。法官说,Ina与几个表亲睡一张床,有时食物匮乏。 法官说,Celina害怕她的姑父,因为他会殴打他的妻子,她“因小时候被‘送走’而受到创伤和困惑”。18岁时,她搬到多伦多,自力更生读完了大学。 裁决书还写道,包括她两个妹妹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在她之后也来到加拿大,但Celina和Ina闹翻了,直到 50 年后的这次审判才见面,而她和Sophia从未联系过。 Cheong先生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于1990年移居加拿大,一直住在Richmond,直到他们去世。根据Sophia的说法,是她经济支援Cheong买了一栋房子,尽管这没有得到证实。 判决书称,Celina与抚养她的姑姑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与亲生父亲的关系并不亲密,不像其他两个女儿那样。 2021年4月Cheong先生去世后,Celina未被告知葬礼事宜。 在她被排除在父亲的遗嘱之外后,Celina寻求遗产的三方分割。另外两个妹妹称,遗嘱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她的利益。 法官写道,所有证人都是可信的,除了Ina,她“对 Celina 表现出强烈的敌意”,没有合理的理由。 在阐述案件的法律原则时,她写道,剥夺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可能有“正当理由”,但除非遗嘱中给出了不平等分配的有力理由,否则成年子女应该平等分享父母的遗产。她说,这些原因可能与遗产的规模、立遗嘱人和孩子的生活水平、遗嘱之外的赠与、对孩子的期望以及“原告的不当行为或不良品格”有关。他写道,这些都与本案无关。 Celina “与Cheong先生的关系因他决定在她年幼时放弃对照顾她生活的父母角色而永久受损。……(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情感痛苦,这种痛苦伴随了她的一生”,尽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并告诉Celina他这样做是为了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 而她的两个妹妹从小就认为Celina是享有特权的那一个,这让她们“非常怨恨”。 妹妹们对她的排斥以及她被父亲抛弃的情感痛苦很可能阻碍了她试图与Cheong建立更亲密的关系。 “她不能为此受到指责,” 法官写道。 最后法官总结说,Celina的“道德主张很强烈,没有理由否定它。我毫不费力地得出结论,Cheong未能为Celina提供足够的保障。” 法官还表示,她虽然明白这干涉了Cheong先生的意愿,但指出他“在没有法律建议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没有了解他对Celina的道德义务”。 来源链接: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