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被停职且退休的多伦多律师陈丙丁被法院判决需支付超过100万加元给他的两组客户,这些客户曾因陈丙丁扣留他们房屋和生意的销售所得而起诉他。 Xiaolong Zhang和他的妻子在去年年底卖掉了他们位于安省旺市的汽车零部件分销业务,以筹集退休资金。 他们表示,之所以雇用陈丙丁(Ping-Teng Tan)处理此次销售,是因为他们之前曾聘请他处理过法律工作,因此非常信任他。 该业务以超过52万加元的价格售出,这笔钱被转移到陈丙丁的律师事务所Tan & Associates设立的信托账户中。 但是,无论是打电话、发短信还是亲自拜访和提法律要求,陈丙丁并未将这笔钱转给Zhang和他的妻子。 Zhang说,原本以为能过上平静的日子和享受财务安全,但现在我们却生活在噩梦中。我们感到深深的痛苦和背叛,因为我们信任的、掌握我们未来的人欺骗了我们。 陈丙丁没有回应CBC通过其个人邮箱和手机对本故事的评论请求。他的律师事务所邮箱已被关闭,电话号码也无法接通。 Zhang和他的妻子在3月份起诉了陈丙丁,因为他没有提交抗辩书,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判定他违约并命令他支付Zhang和他的妻子超过534,500加元的欠款和法律费用。 但Zhang至今仍未收到这笔钱。 他说,陈丙丁的行为夺走了我们的钱财,也夺走了我们努力实现的退休梦想。 Zhang表示,陈丙丁在多伦多华人社区中很有名,目前正面临其他客户的两起诉讼,他们声称陈丙丁扣留了两次房地产交易的所得。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也因未提交抗辩书,法官判定陈丙丁违约并命令他支付客户超过55万加元。 第二起诉讼仍在法院处理中。 在Zhang案件的判决中,安省高等法院法官Jill Cameron表示,很明显陈丙丁违反了合同、信托和受托责任。 判决书中写道:陈丙丁先生似乎不诚实,可能挪用或处理了应为申请人保管的交易所得。 Zhang同时还向约克区警方报案。 陈丙丁退休并被吊销执照 今年2月,Zhang向安大略省律师协会(LSO)提交了投诉,该协会负责监管省内的律师。 根据LSO文件显示,在LSO的调查中,陈丙丁没有提供调查员所需的文件,如簿记记录。 相反,陈丙丁通过他的律师在4月份通知LSO他已退休并关闭了他的事务所——距离他开办律师事务所已有17年,距离他获得安大略省律师资格已有47年。 LSO调查员告知陈丙丁的律师,尽管退休,他仍需提交调查所需的信息,并敦促陈丙丁合作。 根据调查员的宣誓书,截至4月12日,陈丙丁尚未提交所需的文件。 6月份,LSO暂停了陈丙丁的执照,称其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 LSO的决定中写道:关于挪用信托资金的指控对执业者的诚信提出了严重质疑,如果最终被证明属实,这将属于应当推定撤销执照的行为类别。 陈丙丁同意了暂停执照,但未承认有罪。他仍可在纪律听证会上对这些指控提出异议。 另外两起诉讼 在Zhang的生意出售所得进入陈丙丁的信托账户三个月后,这名律师再次因扣留房地产交易所得被起诉。 一对夫妇在2023年1月以280万加元的价格卖掉了他们位于万锦的房屋,他们雇用了与之有长期客户关系的陈丙丁来处理此次交易。 由于他们不是加拿大居民,这对夫妇必须扣留四分之一的销售所得用于税务目的——即超过70万加元通过陈丙丁的事务所的信托账户进行保管。 税款支付后,加拿大税务局发放了合规证书,剩余的54.7万加元应当发还给这对夫妇。 不过,根据3月份提交的诉讼显示,陈丙丁并未交还这笔钱。 这一次,陈丙丁同样没有提交抗辩书,法官命令他支付这对夫妇超过55万加元。 这对夫妇目前的律师Michael Lesage表示,这种情况对他的客户,尤其是在信任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 他说,人们对律师有内在的信任,他们只是认为,一旦他们把钱交给律师保管,律师就不会滥用这种信任。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信任受到了动摇。 就在上个月,另一对夫妇在卖掉他们位于北约克公寓楼中的单元后起诉了陈丙丁,销售所得超过80万加元。 根据诉讼显示,这对夫妇也必须在陈丙丁的信托账户中扣留四分之一的销售所得用于税务目的。但这次,陈丙丁没有把该用的资金用于缴税,这对夫妇不得不自己筹集资金来支付税款。 诉讼还称,他们无法联系或找到陈丙丁。 这对夫妇起诉他超过40万加元,并请求法官授予追踪令,如有必要,以追踪“所有被不正当地拿走和转移的信托资金”。 陈丙丁尚未在该案件中提交抗辩书。 拿回资金的途径 Lesage表示,如果客户在争取从律师那里取回资金的过程中,最常见的情况是律师犯了错误,那么律师的保险(对所有在安大略省私人执业的律师来说是强制的)将负责赔偿。 Lesage曾是LSO的执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管LSO和制定政策。他说,如果律师故意挪用资金、不配合保险公司,或未向保险公司报告索赔,那么保险将不会生效。 客户可以对律师提出民事诉讼,正如陈丙丁的客户所做的那样,但这需要花费更多的钱。 如果客户胜诉,但律师不遵守支付命令,法院可以追查他们的资产,但在陈丙丁的情况下,Lesage和Zhang表示,他们不知道陈丙丁在安省拥有任何财产,而且由于他已不再工作,法院更难扣押他的工资。 陈丙丁的客户可以通过LSO的赔偿基金寻求救济,这是LSO所称的“最后手段”。 该基金由律师和法律助理每年向LSO支付的费用资助,旨在帮助因律师或法律助理的不诚实行为而损失金钱的客户。 该基金对每个索赔的上限为50万加元,去年LSO为13名律师的索赔支付了约270万加元。 LSO不会透露涉及陈丙丁的申请数量,但Lesage确认他的客户申请了赔偿,Zhang也申请了。 Zhang表示,他预计申请过程将需要大约一年时间,并希望能从赔偿基金中获得资金,以便他和妻子最终能享受退休生活。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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