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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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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移民部长亚歷山大周四在多伦多﹐宣布加拿大《公民法》新条例。
全面收紧入籍,踢走无心人,推出7辣招 延长“移民监”时间。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昨日向国会提交了35年来第一次彻底改革「加拿大入籍法」(Canadian Citizenship Act)草案 Bill C24,建议提高一系列入籍门槛,其中包括延长「移民监」时间、扩大需要达到语言要求的年龄段、增加申请人个人所得税文件、以及加重对提供虚假入籍材料者的惩罚等。
分析称,老人移民,(需多等10年);留学生(获得永久居民前的留学、工作等居住时间不再累积到申请入籍的时间之内);太空人(六年内在本国住满四年,(1460天),且每年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183天以上 ) 是此次入籍新政的最大打击对象。
这也是对入籍资格的全面收紧
移民部长亚歷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在多伦多约克堡(Fort York)宣布政府的该项举措,称要提高入籍的门槛,是为了提高成为加拿大公民的内在价值,令全世界更多人更加向往成为一个具有高质素的加拿大公民。
他指出,一个普通人在从移民之后到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之前,需要比从前更多的时间了解加拿大的文化、语言、在社区找到归属感以及适应加拿大的工作环境。因此移民部将入籍法中塬来只需在4年内住满3年的规定,改为需在6年内住满4年,并且其中的4年当中每年居住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半(183日),避免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申请案例。 而面临诸多严格的政策,亚歷山大却不认为这会影响更多人放弃对公民身分的申请。「据我们调查的结果,事实正好相反,当我们打击了那些虚假申请、加强了加拿大常识指南及入籍考试内容,发现想要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更多了。」
他继续说:「因为人们不仅把公民身分看做是一个机会,更会把它当成是一种责任的象徵,他们并不仅想要投票和得到一本护照,他们更加想要参与,达成自己的梦想」。
料很多人会放弃申请入籍
但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却不这么认为。他估计新例实施后,很多人会放弃对公民身分的申请,塬因包括延长「移民监」时间会对不少长期在国内做生意赚钱「太空人」移民的申请造成影响,以及新例提高对申请者语言水平的要求将成为一大难题。
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处长吉拉德(Nicole Girard)说,新例对需要提供语言能力证明及参加公民考试的申请者年龄段,从塬来的18至54岁扩大到14至64岁,一是为了鼓励年轻人更早的去学习本国文化,而是为了适应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中逐渐延迟的煺休年龄。此外,只能在符合申请人道豁免权的条件下才能藉翻译的帮助完成考试。 而对于移民部致力打击虚假公民申请,有意发展公民政策顾问规管机构新政策,黄国为则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做法。「如果未来真的会有这样一个机构,我一定不会加入,因为一定没生意好做,绝大多数人都是自行申请入籍,加上新例政策更加明确,基本上不需专门顾问去处理这些案件。」 扩考入籍试 64岁长者亦难免 规定每年最少要住183天
新版的入籍申请表上,加入一项「长住加国意图」的条款,要申请人宣誓入籍后有长住加国的意图。
移民部昨日向国会提交了35年来第一次全面性更新《加拿大入籍法》(Canadian Citizenship Act.)草案Bill C24,大概可分为七大重点:
(1)、入籍必须考试的年龄层扩大 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处长吉拉德说,新例对需要提供语言能力证明及参加公民考试的申请者年龄段,从塬来的18至54岁扩大到14至64岁,一是为了鼓励年轻人更早的去学习本国文化,而是为了适应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中逐渐延迟的煺休年龄。此外,只能在符合申请人道豁免权的条件下才能够藉助翻译的帮助完成测试。 (2)、更容易褫夺公民资格 移民部提出的新修订建议,简化褫夺公民资格,如在申请入籍时提供失实资料而成功入籍者,当局便可以行使权力褫夺公民资格。据资料显示,在2013年10月,警方调查的造假个案有逾3000宗属本国公民﹑5000宗属永久居民。在2013年9月,移民部长曾指,2013年共有27名因为造假而骗得公民身分的人士被褫夺公民资格,而在1976至2011年期间,被褫夺的人数,则只有60个。
按照旧例,褫夺公民资格的程序有叁部分,牵涉移民部长﹑联邦法院及院督(Governor-in-Council)。但新修订如落实执行,大部分因为提供虚假陈述,例如虚报居住年期﹑隐瞒犯罪纪录等,而成功取得身分的个案,则会由移民部长决定褫夺,令造假者更易被踢走。
另外,任何持有双国籍,如被揭发参与间谍活动或恐袭﹑以及任何违抗加国的活动,亦会被褫夺其加国公民资格。
(3)、「长住加国意图」条款 移民部将在新版的入籍申请表上,加入一项「长住加国意图」的条款,要申请人宣誓入籍后有长住加国的意图。 移民部解释,这项宣誓可确保公民资格只留给有心住在加拿大的人。
虽然,移民部表示,不会特别派出人手去调查申请人入籍后是否一定住在加国,但在新入籍法下,移民部长有权褫夺任何在入籍资料「造假」者的公民资格,这项条款如何执行、落实,值得留意。
(4)、修改「移民监」居住时间要求
新例将提高合资格申请入籍的居住时间,由目前的4年住满3年,改为6年内住满4年,并设立最低「身在居住地」(physical presence)的要求,即每年最低的居住天数为183天。 目前的规定,没有每年最低居住天数的要求,申请人总之只要在4年内住满3年,计算方法可「拉上补下」。
(5)、取消入籍法官上诉 上诉须到联邦法院添难
现时申请人如申请被拒需要上诉,他们可向入籍法官(citizenship judge)申请,并申述申辩理据。但在新修订下,处理申请的程序将会「简化」,只由入籍官员(citizenship officer)批核。入籍法官亦不会再处理申请及上诉,只剩下主持入籍典礼的「仪式性」角色。 56.ca新例实施后,申请人如不满申请结果而要上诉,便需要直接到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并须先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并获得法院同意受理(leave),如顺利通过这一步,联邦法院才会受理并排期审讯。新修订将令上诉变得困难重重,变相令上诉成功的机会减少。 移民部解释,目前积压的入籍申请案件已达32万件,平均审批时间要24至36个月之久,将塬先需要经过入籍法官的「叁部曲」处理程序简化为将审核过程交由移民部入籍官员全权处理,一步到位。新例目标在2015至2016年,处理掉80%的积压案件,同时令审批时间减少到1年之内。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通过简化程序外,较以往更加明确入籍标準亦会帮助移民部官员加速审核程序。
(6)、抵扣时间取消 在旧制下,永久居民申请入籍时填报的居住年期时,他们在未成为永久居民前在本国居住的日子,亦可以折算一半的方式计入居住年期,因此更快能符合4年住满3年的要求。如申请人在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前已在本国居住2年,申请人在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实际上只需再住2年,便可申请入籍。但在新修订下,未成为永久居民的居住年期将不计算在内,如要申请入籍,便需要由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起计,住满新居住条件后才可申请。
(7)、严打虚假入籍资料
为严打欺诈,新入籍法将大幅提高申请人或移民顾问欺诈的罚款,由目前最高罚款1000元及/或入狱1年,提高至最高罚款10万元及/或入狱5年。
另外,新修订将加强对入籍顾问的规管。新法将会就「认可代表」下定义,并会设立监管机构。 联邦政府指,这是回应业界提出的要求,以避免非法经营者作业。 减轻纳税人负担 加拿大入籍申请费暴涨至400元 虽然加拿大C24草案若得到通过亦要等到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但新增300元入籍申请费(不包括儿童)的新规定则由即日开始生效。加上不成功可退回的100元「公民权费用」(Right of Citizenship fee),令每个成年申请人需缴纳的入籍申请费用增至400元。 移民部强调新增的申请费用是为了减轻加拿大纳税人的负担,缩减与英、美等国的入籍申请费用的差距。 根据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处长吉拉德提供的资料,目前申请人缴付的入籍申请费用,仅能够负担实际处理费用的20%,也就是说加拿大纳税人需要承担另外的80%。「加拿大入籍费用已经20年没有变化过,」她说∶「即使增加多这300元,申请人亦只是承担了一半的实际费用而已。」 只承担一半实际费用 但未成年儿童的申请费用维持不变。 据了解,过去的6年来,本国包括公民入籍申请在内的案例不断积压,创下最高历史纪录,随之而来的资源不足的状况,令到申请者的等待时间不断延长。为此,移民部希望通过这个新增费用能够帮助解决超额的审批费用问题。 此外,新例为打击提供虚假入籍资料的行为,建议将现有规定中最多1000元的罚款及1年的监禁惩罚,增值最高10万元罚款,及5年监禁。 目前,至少3000宗虚假入籍案件正在调查当中,其中最普遍的诈骗手段是提供虚假居住时间。 新入籍法「完全消音」加国华裔老人 晚10年投票
针对《入籍法》修改後,连64岁及以下耆英,也必须通过笔试及英文考试,卑诗大学法律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认为,这项要求限制英法文差的耆英入籍机会,也等於说明加拿大并不欢迎英法文欠佳的年老移民,由於只欢迎官方语言好的移民入籍,是违背加拿大过去经常标榜的多元文化精神。
她说,修例後,耆英虽然无法入籍也不影响他们已有的任何永久居民权利,但接受耆英移民却不欢迎他们入籍,这与加拿大向来对耆英的态度不同,她认为,有关修改透露出,加拿大不欢迎不说英法文耆英的信息。
移民律师王仁铎则认为,该修改主要针对不说英文华人父母,以及一些不说英文的印度裔父母而来,这些移民一样在加拿大缴税及生活,但只是受限於英文差,即无法取得公民资格,无法取得投票权,无法参与公众事务,让他们在社区里「完全被消音」。
王仁铎∶讨好有投票权的主流民意
王仁铎认为,保守党不让年纪大不说英文的人士入籍,目的在於讨好多数已有投票权的主流民意,让传统上支持自由党的选票不会再增加,完全是为了选票利益,政治上拙劣的操作手法。
王仁铎说,移民部在前年11月开始要求入籍申请人提供英法语考试成绩,以及之前将入籍考试的内容难度提高,已经是提高了入籍标准,现在还将过去不需要考笔试及英文考试的人士全部纳入,等於双重提高标准。
移民律师辛 王(Steven Meurrens)认为,这可能与移民部不想太容易让耆英入籍,取得公民後就离开加拿大,於是什麽都不学习有关。
教导年长移民入籍英文的李太指出,其实不要说是64岁的耆英欲学英文几乎不太可能,她看到一些50岁左右的移民妇女,即使花了很多时间学习英文,也总是学了就忘,忘了再学,学了又忘,欲达到入籍需求的CLB 4级程度,简直难若登天。
她说,这些移民妻子其实对安顿家庭很有贡献,但不能因为她们的英文差,就否定她们的贡献,不让他们入籍。
Dauvergne说,由於这次《入籍法》修改范围广,影响远,内容又未经过公开意见徵询,她认为,联邦政府应暂缓立法,而是留时间让专家及公众可以参与讨论,以免移民部长权力过大,影响体制公平。
14岁至17岁须考试 移民律师抨多此一举
《入籍法》修改扩大需要笔试及要求语言考试的年龄范围,不仅还未入籍人士始料未及,连移民律师都感到意外。 移民律师辛王说,要求60多岁耆英多少学习点英文,他个人其实不反对,但他就不明白,为何14岁至17岁这些还在求学阶段的青少年,也需要参加笔试及英文考试,感觉移民部这次「修过头」。
他说,这些14岁至17岁的移民,都是还在学的学生,以後有大把机会及时间融入加拿大社会,而且,他们以後的英法语程度,也始终不构成问题,法令修改要求他们参加笔试及英文考试,只是徒具形式,多此一举罢了。
麦家廉抨新例 歧视华裔长者
联邦自由党移民和多元文化事务评论员麦家廉(John McCallum)批评昨日宣布的新修订,是歧视年长的亚裔人士,尤其是英语能力较弱,但对本国有经济贡献的一群。他并质疑联邦政府期望透过增加居住年期要求、调高收费,来解决处理时间过长的问题,是不切实际。
麦家廉炮轰保守党政府的入籍法修订,他指出,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在过去几年有增无减,而政府昨日声称,增加居住年期要求及调高收费将可缩短时间,麦家廉对此表示质疑,他认为,政府如不调配资源增聘人手处理个案,根本不能有效解决问题。
对於新修订将语文要求,扩展至14至64岁的申请人,麦家廉坦言做法对非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年长申请人,例如华裔长者,是非常不利,并有歧视成分。
他说∶「在我的选区,有超过40%人口是华裔,很多长者虽然英语能力不强,但他们绝对有生产力,对社区和经济都有贡献,也是纳税人,对加国忠心,政府无必要因为他们英文差而不让他们入籍。」
他批评保守党政府提出的建议修订,反映他们视野狭隘,而事实上,他们一直以来亦不断施计,以减少前来加国的祖父母和父母人数。 56.ca加国移民部再祭法宝:惩罚新申请人 清入籍积压
目前加拿大移民部积压的入籍申请案件已达32万宗,平均审批时间要24至36个月之久。为此,移民部希望通过新法案简化入籍审批程序,将原先需要经过移民法官的「三部曲」处理程序简化为将审核过程交由移民部入籍官员全权处理,一步到位。
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处长吉拉德说,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移民部官员需先审阅申请者递交材料,整理之後送交移民法官,由法官作出批示和建议後,在交回移民部官员做出最後的审批决定。她说∶「新例则将这个过程简化为一步到位,审批过程仅由移民部官员负责,移民法官仅负责主持入籍仪式的部分。」
此外,移民部官员还可以不通过移民法官,做出撤销已经取得公民身分的公民权。这些情况可以包括有提供虚假入籍资料的入籍者;拥有双重国籍,但参与过与加拿大利益相冲突的军事或武力行动者;拥有双重国籍但犯叛国罪、间谍罪和终身监禁罪行者;拥有双重国籍而从事恐怖活动者。
据了解,新例目标在2015至2016年,处理掉80%的积压案件,同时令审批时间减少到1年之内。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通过简化程序外,较以往更加明确的入籍标准亦会帮助移民部官员加速审核程序。
移民顾问黄国为说,以前那些未满居住时间的申请者只要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到「心在加拿大」,就还有机会得到入籍机会,但这就令到审批的过程变得很复杂,而新例就不允许存在这样的情况。
黄国为说∶「但其实这些可行的措施很早以前就可以添加在入籍标准当中,为什麽移民部要等到积压案例过多的时候,采用这个几乎可以说是『惩罚新申请人』的新法例的方式改革呢?到时候可能积压是没有了,可是更多人会因为不符合条件而被拒之门外了。」
改革入籍制度 偏离多元文化传统
加拿大联邦政府颠覆本国入籍制度,全面整顿入籍所需的「移民监」居住时间、强令64岁以下必须考入籍试及提供英文试成绩、取消入籍法官上诉体制、修例令移民部更容易褫夺靠造假资料入籍者的公民资格,并且另外在入籍申请时加上要求申请人宣誓「有长住加国意图」的条款,或会令入籍之后回流塬住地的人士,有机会日后成为违誓列入「造假」行列而面临被褫夺公民身分。
有学者认为改革内容已严重偏离加国多元文化的传统,也有律师指日后就入籍失败而能成功获得联邦上诉法院受理的机会也只有15%左右。
无意长居可被禠夺公民权 递申请表后即準备回流恐成把柄
针对《入籍法》修改加入申请人必须宣誓有「长住加拿大意图」(intent to reside),可能对申请人造成的影响,移民律师王仁铎说,未来入籍官员可以在申请过程中,以申请人并无长居加拿大意图就拒绝申请,例如,如果申请人在送完申请后就卖房屋,做各种回流的準备,入籍官可以认定该人并无长居加拿大意图,而不接受申请。 王仁铎表示,这就是与移民官在审查一个人来加拿大的目的时,是否有移民加拿大意图,其实这种有关「意图」的问题,非常抽象同时主观,且无标準,一切就是入籍官员说了算。 至于如果有人在送完申请之后,即已实际搬回塬居地,又被入籍官知道,那么,其申请就可以被取消,因为该人已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 卑诗大学法律教授Catherine Dauvergne说,如果新法执行,那么即使已被发出的国籍,后来若被发现入籍后未实际长居加拿大,移民部就可褫夺公民权,后果可以非常严重。 另外,Dauvergne提到,新《入籍法》特别将具有双重国籍同时又犯罪的处罚部分独立出来,她批评,已违反了同罪同罚的基本法律精神。
入籍法新修订料年底落实执行
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欧普(Tim Uppal)亦於温哥华回应入籍法修订。他表示,修订中除了申请费用调整会在昨日即时生效外,其馀的部分需要待国会通过才能实施,现时未有确切时间表,但预期在今年底有望落实执行。
欧普否认要求55岁至64岁的申请人提供语文能力证明是不欢迎非以英语为母语的年长者入籍。他强调,将年龄提高,是希望更切合现实情况,因为很多在这个年龄层的居民,仍然未退休,对他们有语言要求,可令他们在本地更易成功。
他又指,政府在移民的英语学习支援上的拨款有增无减,相信年长人士如想改善英语能力,社区也有足够的资源配合。不过,欧普表示,在新法推出後,如有需要,不排除会对语文要求再作修订。
对於居住年期的要求修订,会影响很多需要在原居地工作支持家庭,而需要两地奔走的「太空人」。欧普说,加国希望吸纳的是真正对本国生活有承担的人。
华裔女移民撞上改例 入籍须多等1年
自台湾移民的周小姐,3年多前由於居住时间计算错误而导致入籍申请被拒,後来她下定决心「重来」,约2年半前重回温哥华後不再离开,希望在今年5月可以满足4年住3年的规定,重提入籍申请。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昨日新《入籍法》的修改,令她极有可能无法在今年送出申请,而必须多等1年。
周小姐说,她本来和妹妹一同移民,由於过程中她到美国读硕士,离开7个月,以致後来错算时间,所以妹妹早在2年前入籍,而她的申请则被拒绝,不仅如此,还被安排有关入籍造假聆讯,时间约需要3年。 当时她心想,与其聘请律师准备聆讯,而聆讯结果又属於未知,她最後听从建议,乾脆重新来过,重回温哥华长住,这段期间,她战战兢兢,不敢离开加拿大一步,即使弟弟在台湾结婚生孩子,她也忍住不回台湾,为的就是尽早送出申请,完成入籍大事。
本来5月累积住满时间可递申请
不久前,周小姐才高兴,将於今年5月累积住满时间,可以送出申请,但却听到《入籍法》修改将居住要求,延长至6年住4年,周小姐不敢置信的同时,也突然数不清楚,在过去6年时间,到底在加拿大居住了多少天。 周小姐回神之後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再多延1年,2002年即已经到加国留学,2004年抵枴÷P小姐说,她12年都等了,再多等一年,也不算什麽,但是否会感到无奈,她说,时运不济,很倒楣,刚好赶上法令改变。
港报揭秘:加拿大限入籍 只为防蜂拥而至的中国人
香港有报道指出,加拿大收紧入籍规定,是为了针对蜂拥而至的中国移民。 香港《南华早报》报道称,去年1月一份加拿大移民当局的文件关示,香港加拿大领事馆,一共积压了53,580份投资移民申请,占全球尚待处理的申请七成。
而在2011年,香港加拿大领馆接受的移民申请,则占全球申请的86%,分析指,当中有99%的申请来自中国,而香港的审批批准率达到96%。 报道又指,在加拿大卑诗省,港人和大陆人的移民比例,达到1比95。 本 文 来 自 家 园 网报道指,只有16%的投资移民最终在加拿大经营生意。报道又引述前加拿大驻华大使梅洛尼指,有钱的投资移民,不一定是好的公民,不一定打算帮助建设加拿大社会。因为投资移民太多,2012年,加拿大暂停了投资移民计划。 加拿大移民部长亚历山大表示,收紧入籍规定是要令加拿大公民明白,取得加籍并非只为了取得一本较方便的护照,而是代表对国家的一份承诺。他又预料,新例实施後,可以大幅降低申请入籍的审批时间到1年以内。
【了解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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